本报讯(记者 张鑫)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防止过期药品流入市场,近日,自治区药监局第一检查分局、第五检查分局分别联合属地相关部门在包头市、巴彦淖尔市集中销毁过期药品29万余盒(件),货值300余万元。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提示:家庭过期药品如果送至正规回收点进行统一回收,需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如果没有被分类集中收集,则可以破坏药品包装盒后,随生活垃圾分散丢弃、分类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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