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广州11月22日电(记者王浩明)广州市22日发布通知,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
根据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当日联合发布的通知,取消该市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根据通知,原《广州市国土房管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我市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穗国房字〔2005〕375号)同时废止。
此前,上海、北京和深圳先后宣布将取消该标准,至此,四大一线城市已经全部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上一篇:第12届bifi PV珠海国际峰会举办
下一篇:商务部:推动出台新一批综合保税区维修产品目录
汇聚金融活水 服务地方经济——浦发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发挥金融
“汇聚金融力量 共创美好生活”——建设银行内蒙古区分行反
汇聚金融力量 共创美好生活——建设银行内蒙古区分行走进社区
【汇聚金融力量 共创美好生活】建设银行内蒙古区分行开展反赌
版权声明:内蒙古经济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71-3285917 蒙ICP备2021003034号-1
Copyright © 2016- 内蒙古经济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