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上午,旗司法局组织开展“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集体学习,司法局副局长刘国泉主持会议,局机关各股室、基层各司法所全体干部参加学习。
会议集中学习了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定》、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认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深刻领悟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充分发挥集中学习作用,筑牢思想理论根基,以理论指导实践,从中汲取力量、开拓思路,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推动“大讨论”活动走深走实,推进营商环境在法治化轨道上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