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鑫)新修订《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自2022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做好新修订《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宣传贯彻工作,不断推动铁路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连日来,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处积极组织管内各所队创新宣传形式和途径,全面开展《条例》宣贯工作。
宣传活动期间,民警通过向旅客群众发放宣传手册、深入内部单位开展集中宣讲等形式,向出行旅客、沿线群众、铁路单位职工宣传新修订《条例》内容,重点解读《条例》修订的背景、原则和必要性,结合实际指导各铁路单位落实好消防工作责任,努力构建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消防安全格局。
据悉,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共分七章六十九条,在消防职责、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细化了各级人民政府、行业部门、单位、个人消防安全职责,责任体系更加清晰、科学、完整。
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处消防支队民警王丽娜表示,铁路警方将根据新修订《条例》内容持续加大宣传力度,依托电视、报纸、广播、网络以及新媒体平台常态化开展安全教育,同时利用车站广播、户外屏幕、楼宇电视、消防咨询台、活动宣传栏等媒介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全力抓好各项消防工作落实,不断传播消防安全理念,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