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鑫)清洁取暖,事关城市的蓝天白云和百姓冷暖,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呼和浩特市把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强首府”的重要举措,持续攻坚。近年来,呼和浩特市把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强首府”的重要举措,持续攻坚。通过热电厂挖潜增效、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等方式,累计新增清洁供热能力4220万平方米;城区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清零”;特别是相关部门自筹投入近30亿元,通过“煤改电”“煤改气”“煤改集中供暖”等方式完成禁燃区内214个村、13万户的燃煤散烧治理任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清洁过冬。
据了解,今年4月,呼和浩特市成功申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获得21亿元中央资金支持。申报成功后,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抓住机遇、科学谋划、统筹推进,清洁取暖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热源热网建设方面,金山电厂、大唐托电、旗下营电厂三大热源“引热入呼”长输管网工程全部开工,项目建成后将新增清洁供热能力1.08亿平方米;完成供热管网互联互通55公里(任务20公里),逐步实现大型热源厂之间、大型热源厂与热电厂的互联互通,实现全市供热“一张网”,保障呼和浩特市的供热安全和稳定性;淘汰燃煤锅炉方面,累计完成燃煤锅炉替代11处26台(任务14台),供热负荷由热电联产补充;和林县完成2台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土左旗3台和托县3台调整为2023年通过热电联产热源替代;燃煤散烧治理方面,已完工4.1万户,其中,高污染禁燃区内3.52万户,禁燃区外完工0.58万户;建筑节能改造方面,已完工93万平方米建筑保温改造,其中,城镇建筑节能改造50万平方米,农村房屋建筑节能改造完成43万平方米。截至11月底,替代散煤供热面积1053万平方米,减少能源消耗16.1万吨标煤,削减二氧化碳40.9万吨。全市优良天数合计299天,较去年同期增加11天,达标率提升3.3个百分点。
科学谋划,做好顶层设计。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散煤如何清”“资金哪里筹”“农村怎么办”等关键环节,不断完善多层次的政策体系。印发了《呼和浩特市全面推进冬季清洁取暖项目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确定总体目标、重点任务、技术路径、建设模式、责任分工、考核体系和保障措施。同时印发了《呼和浩特市冬季清洁取暖建设运营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相关地方标准等系列配套文件,建立起多层次的制度保障体系。
突出重点,提升清洁取暖水平。城区重点开展“引热入呼”行动,金山电厂二期长输供热管网工程、大唐托电长输供热管网工程、旗下营电厂长输供热管网工程全部开工建设,完成供热管网互联互通50公里,完成11处26台燃煤锅炉热电联产热源替代。农村持续推进燃煤散烧综合整治工程,按照“因地制宜、先立后破”的原则,制定“一村一策”、“一户一策”工作方案,确保改造方式合理、效果明显、群众满意,2022年完成4.1万户燃煤散烧综合整治,实现了617.6平方公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散煤用户全部“清零”。此外,考虑农村房屋保温性能差的实际情况,采取外墙、屋面、外门窗等改造方式,完成43万平方米城乡建筑能效提升工程,实现了既有建筑和农村房屋能效提升30%以上的效果,有效提升了供热质量和供热效率。
探索经验,推进试点示范工程。针对常规能源无法保障的区域,探索太阳能和太阳能+电供热,结合太阳能光伏发电,打造“零碳”示范基地。同时,按照“智慧+取暖”模式,搭建清洁取暖项目运行监管平台。
健全服务,保障群众温暖过冬。全面开展农村燃煤散烧治理“访民问暖”专项行动,提前解决居民关注的供热问题,保证供热质量。建立“煤改电”和“煤改气”运行价格补贴机制,“煤改电”执行峰谷电价政策(谷时段14个小时(18:00-次日8:00)执行0.165元/千瓦时优惠电价),“煤改气”实施气价补贴政策(每户每个采暖季补贴1200元),确保居民既“用得好”,又“用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