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鑫)记者从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全区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自治区药监局立足职能职责,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聚焦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对象,持续加强对涉疫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监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统筹安排部署,高标高效推进。起草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长效化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工作信息报送的通知》,并将各盟市市场监管局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列入第一季度全区基层药品监管督查工作督查内容,确保各项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有问效,形成工作闭环,全力以赴打赢涉疫药械质量保障攻坚战。
靶向精准抽检,提升整治效果。充分发挥药品检验支撑作用,坚持以发现问题为导向,结合自治区年度抽检计划和监管、抽检情况,明确抽检重点企业、聚焦新冠病毒防治药品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抽检工作,着力提高抽检靶向性、问题发现率。截至目前,全区涉疫药品、医疗器械共完成药品抽样312批次,完成检验50批次,目前未检出不合格药品;完成医疗器械抽样48批次,检验任务全部完成,对检出的1批次不合格产品正在开展核查处置。
敢于亮剑执法,加大整治力度。充分发挥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牵头抓总作用,深化上下联动和横向协作,强化行刑衔接,坚持全区“一盘棋”,着力提升工作效率,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全区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已立案77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件。协同公安机关破获涉疫药械案件13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0人,涉案金额80余万元。
紧盯风险防控,强化日常监管。持续加强对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的监管力度,聚焦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重点品种,组织各检查分局、各盟市市场监管局对市场主体开展全覆盖检查,对存在可能严重影响产品质量风险,及时采取控制措施。截至目前,全系统共检查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2.2万家次,涉疫药械市场主体检查覆盖达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