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将风险区由“高、中、低”三类调整为“高、低”两类,最大限度减少管控人员。原则上将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高风险区一般以单元、楼栋为单位划定,不得随意扩大;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划定为低风险区。高风险区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符合解封条件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
上一篇: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不再判定密接的密接
下一篇:对密切接触者的“7+3”管理措施调整为“5+3”管理
时隔9年重返亚运会 内蒙古拳手李倩夺冠
学劳模建功新金融 展风采庆建党百年
颂歌献给共产党 同心奋进新金融
疫情下的呼和浩特日记:10月26日,非必要 不出行
版权声明:内蒙古经济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71-3285917 蒙ICP备2021003034号-1
Copyright © 2016- 内蒙古经济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