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切实发挥好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递进式气象服务工作细则(试行)》,明确内蒙古“131631”递进式气象服务的具体任务内容,对灾害性天气的联防联动进行规范。
“131631”递进式气象服务是指提前1周以上预测气候趋势和预报灾害性天气过程,提前3天预报灾害性天气落区和时段,提前1天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逐6小时更新灾害性天气落区预报,逐3小时预警信息指导,提前1小时气象风险临灾服务。
其中,当预计未来3天灾害性天气过程影响达到启动气象灾害预警的标准时,气象部门将开展“灾害预警提醒”服务,提供未来3天灾害性天气过程预报和未来3天主要气象灾害风险预估;在灾害性天气发生前3天-1小时及灾害性天气过程应急期间,气象部门将按照高级别气象灾害预警“叫应”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开展服务,开展气象灾害的风险评估,对未来灾害性天气的致灾风险、高风险区域、持续时间、结束时间、强度及可能造成的灾害影响,并提出防御建议。
以6月21日—22日内蒙古东部地区暴雨天气过程为例,内蒙古自治区气象部门按照 “131631”递进式气象服务标准,及时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命令,并叫应了应急管理厅等部门。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近期强降雨防范工作的通知》,对兴安盟应急减灾、水利、防汛等相关单位进行指挥调度。全区三级气象部门发布预警信息369期,向各级责任人发布预警短信21.4万人次。
主汛期将至,内蒙古气象部门将对标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的要求,密切监视天气演变,加强短时强降雨、冰雹、雷电、龙卷等强对流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服务,守好防汛减灾安全防线。并健全完善与人工影响天气与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成员单位的应急联动机制,及时向社会与公众发布气象服务信息,共同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王祯晗 高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