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张鑫 李姝廷)“内蒙古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从规范市场秩序、坚持标准引领、强化质量监督等三个关键角度,多管齐下,推动‘以旧换新’政策有效落实,让百姓‘换得明白、用得放心’,帮企业‘换得起、换得值’。”4月25日,在内蒙古自治区优化调整消费品“以旧换新 ”政策新闻发布会上,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毛宝锋如是说。
在规范市场秩序方面,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通过专项执法整治价格乱象,检查家电城、商超等主体政策执行情况,现场整改未明码标价问题并建立“回头看”机制;以信用约束强化震慑,印发提示函、签订承诺书,对违规行为实施失信联合惩戒;结合“3・15”等活动开展政策宣传,营造“明码标价、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市场监管局联合七部门出台方案,在设备更新领域,发布36项地方标准、参与制定3项国家标准,推动企业技术升级;消费品领域,发布28项地方标准、参与1项国家标准,提升产品服务质量,19项“蒙”字标团体标准助力668种名优特新农产品走向全国;循环利用领域,发布12项地方标准、牵头制定2项国家标准,提升工业固废回收利用水平。
以标准提升牵引产业升级和消费升级。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联合七部门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在设备更新领域,发布36项地方标准、参与制定3项国家标准,推动企业设备、工艺技术迭代升级;消费品领域,发布28项地方标准,参与制定1项国家标准。19项“蒙”字标团体标准带动培育名优特新农产品668个,数量居全国前列;循环利用领域,发布12项地方标准,牵头制定2项国家标准,有力提升工业固废综合回收利用。此外,针对风电设备、乳制品等优势产业,参与制定7项国家标准。
质量监管守护民生安全底线。年初,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2025年版)》,将燃气具、热水器等13类消费品纳入抽检计划,全年安排755批次监督抽检,目前正按时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