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经济网-内蒙古财经综合性门户网
    新闻热线:0471-3285915    监督热线:0471-3285917     官方微博    关注公众号
        客户端
内蒙古商报社主办内蒙古新华报业中心主管
当前位置:内蒙古经济网财经详细

上海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时间:2024年11月18日 11:06:00 来源:上海住房城乡建设管理   大字 小字

11月18日,上海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具体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家工作部署,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市政府同意,本市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个人住房交易税收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个人转让住房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根据规定实行个人所得税核定征税,以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二、对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个人购买住房涉及的契税,按照《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有关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编辑:王蒙

版权声明:内蒙古经济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71-3285917   蒙ICP备2021003034号-1 

Copyright © 2016- 内蒙古经济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