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联合旗司法局开展了社区矫正工作座谈会。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旗司法局社区矫正大队负责人以及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参加会议。

会上,第三检察部负责人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文件精神,充分解读执检业务在社区矫正工作中服务保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检察职能。随后,与社矫对象开展谈心谈话,了解其思想变化、遵纪守法情况,并询问其企业生产经营状况。

会议强调,在依法做好社区矫正规范监督的同时应充分保障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能够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充分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针对企业生产经营所需外出请假从简从快的迫切愿望,旗司法局社区矫正大队负责人表示,会对涉企社矫对象进行外出请假风险评估,根据实际情况,简化批准程序和方式,在疫情防范的同时,切实维护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积极推进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法律监督工作,保障其合法权益、加大对民营经济平等保护。切实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