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乌兰察布市化德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了一起涉个体工商户纠纷案件,执行法官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积极协调、耐心沟通,妥善解决了纠纷。
2018年4月至2019年5月,被执行人杨某在申请执行人张某某经营的饭店共赊欠餐费1011元,当时双方口头约定一年内还清欠款,张某某多次索要无果后,无奈之下起诉法院。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考虑到被执行人是位脑瘫残疾人,生活极为不便,便多次上门耐心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从情理和法理的角度出发,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最终,被执行人杨某自愿履行了执行款项,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此案件的成功执结,既彰显了司法的权威,又体现了对残疾人的人文关怀,同时也依法保护了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用实际行动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李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