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鑫
天空蔚蓝,河流碧色,山川葱茏。 2023年,内蒙古生态环境系统聚焦聚力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全力推动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青山绿水间,交出了一张亮丽的生态答卷。
12月29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回眸2023”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五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专场发布会, 数据显示,1—11月,全区PM2.5浓度22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比例0.05%,分别优于国家考核目标4微克/立方米和0.65个百分点;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76.9%、劣Ⅴ类水体比例2.5%,分别优于国家考核目标9.2个、3.5个百分点;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四项主要污染物“十四五”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分别达到4.77万吨、1.11万吨、1.96万吨、0.19万吨,完成年度减排任务的192.0%、114.7%、158.4%和222.6%。
一系列组合拳让内蒙古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生态“颜值”越来越高。一年来,全区生态环境系统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坚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推动重点任务落实取得新成果。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构筑得更加牢固,全面加强对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的系统谋划、统筹协调和调度推动,完成年度重点建设任务61项。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更加明显,黄河干流内蒙古段水质连续4年保持在Ⅱ类,支流国考断面首次全面消劣,流域内优良水体比例77.1%、同比上升2.8个百分点。黄河生态保护制度更加健全,制定出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实施方案》和《“十四五”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综合治理重点任务清单》。“一湖两海”及察汗淖尔综合治理更加深入,呼伦湖、岱海和察汗淖尔生态环境稳中向好,乌梁素海湖心断面水质保持在IV类水平。乌海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更加扎实,区域内四项大气污染物浓度实现下降,其中PM2.5、PM10浓度下降幅度分别达13.8%、11.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更加有力,76项整改任务已完成43项。
美丽生态画卷的背后是持之以恒的不懈守护,今年9月1日至12月20日,全区PM2.5浓度同比下降4.5%;完成23家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7家焦化企业和2家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15台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和28个物料堆场全封闭改造,开工实施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102台;2023年进入采暖季以来,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了6.7%,二氧化硫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0%等。
1-11月,全区重点流域121个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76.9%,优于国家考核目标9.2个百分点,19个国考断面水质改善升类,黄河内蒙古段干流水质保持在Ⅱ类,呼伦湖、岱海水质稳中向好,乌梁素海湖心断面水质保持在Ⅳ类。无定河(鄂尔多斯段)入选生态环境部第二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呼和浩特市进入国家第二批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评审结果公示名单。
绿色映底蕴,山水见初心。2024年,全区生态环境系统将围绕屏障建设进一步抓好工作统筹,协调推动构建更加系统完善的工作落实体系;围绕压实责任进一步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加快实现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盟市全覆盖;围绕环境改善进一步抓好污染防治,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力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围绕生态保护进一步抓好监测监管,提升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水平;围绕应对气候变化进一步抓好减污降碳,积极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同时,进一步处理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做好自治区高质量发展的推动者;统筹好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当好美丽内蒙古建设的践行者;解决好老百姓关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干好良好生态环境的守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