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1月30日电 1月30日上午,新华网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协获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月3日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会期4天半。
本次会议议程包括:听取和审议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提案工作情况报告;列席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讨论自治区“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审议通过会议政治决议等文件及人事事项、大会选举。
会议期间将举行4次全体会议,编设18个讨论组,安排4次分组讨论和2次界别联组讨论。除政协委员外,自治区党政军领导、住区全国政协委员、区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界代表等将出席或列席会议。
目前,会议各项筹备工作已基本就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