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贯彻‘1571’工作部署 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好2月5日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进一步破解各类经营主体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将立足司法行政职能职责,分类施策帮助企业通堵点、解难题、添动能,以更大力度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会议现场
据悉,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推动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进一步规范民营经济平等市场准入、公平参与竞争、权益依法保护等核心内容,着力破解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通过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建成了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制定减轻、不予、免予处罚事项清单6000余项。同时,深入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推广应用“扫码入企”系统,2025年全区行政处罚下降20.54%,罚没收入下降20.26%,发现问题率提高了15.8%,全区各级机关行政执法更加规范高效。
今年,该厅将全面贯彻全区“营商环境质量提升年”部署要求,推动出台自治区营商环境条例,助力市场主体更好地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常态化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牵头纠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健全涉企收费监管、异地执法协作等机制,稳步推广柔性执法,切实为市场主体减负松绑;稳步推进城乡公共法律服务均等普惠,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持续开展“万所联万会”“法治体检”等活动,推动法治服务从被动响应向主动赋能转变。(记者:郝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