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张鑫)3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举行的“贯彻‘1571’工作部署 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记者获悉,全区用好用足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不断扩大消费增量;通过补贴降低居民更新成本,释放消费潜力实现扩大内需;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引导淘汰高耗能、老旧产品,推广新能源、高能效产品,助力内蒙古实现“双碳”目标。今年以来,全区累计以旧换新70.8万件(台),带动消费67.4亿元。
政策优化升级是提振消费的关键抓手。汽车领域,内蒙古扩大补贴范围,汽车报废更新放宽旧车年限,汽油乘用车注册登记时间为2013年6月30日前,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为2015年6月30日前,新能源乘用车为2019年12月31日前;实施“先领券,再补贴”机制,通过云闪付APP定期定量投放补贴资格券,切实保障资金均衡使用;服务平台连通工信部、公安部、税务总局等部门数据,审核结果更准确,有效缩短审核时限。
家电、数码和智能产品领域同样迎来政策利好。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将智能眼镜新纳入补贴范围;优化废旧家电回收,要求政策参与主体须具备废旧家电回收能力,提供送新收旧一站式服务;聚焦绿色低碳转型,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家电品类中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给予补贴。
为让政策红利直达群众,内蒙古简化补贴申领流程。消费者申领补贴均需要从云闪付APP首页进入“以旧换新”入口,选择参与地区,按需领取对应商品资格补贴券。汽车原则上每月15日发放本月资格券,领完即止。家电、数码和智能产品每日8:30-22:00领取,当日有效,如未使用,次日可重新领取。核销方面,领取汽车补贴资格券后45个自然日内,完成购新车核销且取得全套申领补贴证明材料,登录全国汽车以旧换新或内蒙古汽车置换更新平台申领补贴,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取补贴资金。领取家电、数码和智能产品补贴券领取后,消费者在线下门店购买时需使用专用终端完成支付并核销对应补贴券;在线上平台购买时支付及补贴券核销方式详见各平台具体规则。消费者实际支付的金额为产品售价扣减补贴后的金额。
除以旧换新政策外,呼和浩特市获批全国有奖发票试点城市,同步释放惠民活力。2月12日至7月31日,开展“开发票·中大奖”活动,奖金10元至800元不等,个人消费者在呼和浩特市零售、餐饮等八大行业消费100元以上索要发票即可参与。截至3月12日,参与商户1.4万家,参与人数30万人次,上传发票203万张,使用补贴资金近4000万元,直接带动消费超4亿元,拉动二次消费超1.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