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满洲里、二连浩特智慧口岸建设,支持口岸基础设施和查验配套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升级改造。
——摘自《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
2026年4月9日,国务院印发的《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对外发布。就财政系统如何服务保障内蒙古自贸试验区建设,进一步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近日,记者采访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武剑。
武剑表示,建设内蒙古自贸试验区是服务国家向北开放战略、完善沿边开放布局的重大政治任务。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始终胸怀“国之大者”,紧扣《总体方案》要求,系统谋划,精准施策,构建起政策赋能、资金保障、金融协同、绩效管理“四位一体”财政保障体系,为内蒙古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可靠的财政支撑。
以政策赋能为先导,筑牢内蒙古自贸试验区财政保障支撑。内蒙古自贸试验区正式获批后,自治区财政厅第一时间对标总体方案,紧扣自治区党委、政府战略部署,聚焦内蒙古自贸试验区片区战略定位、功能划分、核心任务等,面向三大片区以及海关、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全覆盖政策需求调研,逐条梳理并系统归集政策和资金需求85项,初步形成财政支持重点方向和保障思路,同时坚持问题导向,深入三大片区进行实地调研,进一步夯实财政支持举措,以精准有力的财政政策赋能内蒙古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
以资金保障为根基,提升口岸开发开放能级。推进满洲里、二连浩特智慧口岸建设是总体方案赋予财政部门的牵头改革任务。今年,自治区财政预算安排同比增长15.2%,推动资源要素向口岸重点项目倾斜,支持口岸基建、智慧通关、查验设施、货运场站、智能化监管设备升级改造等,大幅压缩通关时间、降低企业通关成本,提升口岸通关效率和综合服务能力。按照《推动全区外贸口岸工作集约高效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要求,口岸发展专项资金全部用于支持满洲里口岸、二连浩特口岸等重点口岸的基础设施和智慧化项目建设,实现口岸集约高效发展。
以金融协同为抓手,激活产业创新发展内生动能。紧扣内蒙古自贸试验区信息交流、交通物流、要素配置、科创、产业合作“五大中心”定位,统筹专项资金与产业基金,用好补助、贴息、以奖代补、风险补偿、融资担保等多元金融工具,支持跨境数据、国际物流、大宗商品交易、外向型产业等重点领域,促进要素流通、通道提效、产业集聚。深化财政金融协同联动机制,依托财政风险补偿、担保增信等撬动社会资本,拓宽市场主体融资渠道,放大财政资金杠杆效应,助力构建面向俄蒙的高水平对外开放产业平台。同时,积极争取中央边境地区转移支付及各类专项资金,落实西部大开发、边民互市贸易限额免税等税收优惠政策,持续减轻企业经营负担。
以绩效管理为标尺,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建立健全全流程闭环绩效管理体系,把口岸建设成效、产业培育进度、资金使用效益、创新落地成果等纳入预算绩效评价指标。落实事前绩效评估、事中动态监控、事后绩效评价全链条管控,对内蒙古自贸试验区各类扶持资金实行全过程跟踪问效。通过刚性绩效约束优化资金投向、规范拨付流程、加快政策兑现,推行惠企资金直达机制,杜绝资金闲置低效,确保每一笔财政资源精准用在改革关键处,切实提升财政服务内蒙古自贸试验区建设综合效能。
乘势而上,笃行致远。“下一步,全区财政系统将始终扛牢服务国家战略的政治责任,持续优化财力统筹机制,创新财税赋能路径,以精准务实、高效有力的财政保障推动内蒙古自贸试验区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为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提供坚实财政支撑。”武剑说。(记者 李永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