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壮大内蒙古正能量声音,凝聚起“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绘好蓝图的广泛共识,持续擦亮“模范自治区”金字招牌,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网信办将以“奋进‘十五五’ 活力内蒙古”为主题,开展“2026内蒙古正能量网络精品征集展播”活动。现广泛征集内蒙古正能量网络精品,具体事项如下:
征集主题
奋进“十五五” 活力内蒙古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 2026年12月25日
征集作品类型
1、网络正能量文字
征集对象为大力弘扬主流价值,积极传播正能量,产生广泛、正向社会影响的网络评论、网络消息、网络纪实、网言网语等以文字为主要载体的作品。
2、网络正能量图片
征集对象为主题鲜明、感染力强、传播力强,充分体现时代特色,思想内涵深刻的摄影图片、静态创意图片、动态创意图片等以图片为主要载体的作品。(JPG/PNG等常见格式,分辨率不小于1920×1080,无水印标识。)
3、网络正能量音视频
征集对象为创意新颖、语态生动、制作精良,在广大网民中产生强烈共鸣的音频、视频、动漫、网络直播等以音视频为主要载体的作品。(MP4等常见格式,时长一般不超过10分钟,以1~5分钟为宜,分辨率不小于1920×1080,文件大小不超过500M,无水印标识。)
4、网络正能量专题专栏
征集对象为综合运用多媒体手段和多种网络表现方式,从不同角度全面报道同一事件、人物、主题,具有较强共同特征、社会认同度高的网络专题、专栏。网络正能量专题专栏需在报名前连续刊播24期以上。(以Word/PDF文档形式上传,需包含专题专栏概况说明、传播情况、截图、链接等信息。)
5、网络正能量主题活动
征集对象为以传递正能量为出发点,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参与度高、互动性强,有效引领网络舆论、网民行动的网络主题活动。(以Word/PDF文档形式上传,需包含活动概况说明、传播情况、截图、链接等信息。)
6、网络正能量AI类作品
征集对象为借助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辅助生产创作的网络作品,包括正能量视频(动漫)、正能量图片、数字人(满足数字人基本定义,即通过数字技术创建,具有人类特征、行为或属性的虚拟实体,并具有交互性)、其他类(其他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赋能网络正能量内容生产传播的产品,包括GIF动图、文生音乐、图生音乐)等内容。(AI生成内容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添加明显标识)
征集范围
面向区内外(单位、团体或个人)公开征集,各类主体、个人在网络传播平台发布的涉及内蒙古自治区网络作品均可自愿参与。
参与作品应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25日期间,在互联网上公开发布的原创作品。
作品要求
(一)应坚持正确政治导向,聚焦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突出时政内涵,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挖掘内蒙古历史文化和现代生活中蕴含的丰富的民族团结进步典型案例,生动展示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精神风貌。
(二)应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时代精神,展现中华民族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促进团结稳定,助力营造积极向上的网络舆论氛围。
(三)突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主题,深入挖掘内蒙古各行各业廉洁标杆与身边典型事迹,彰显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精神风貌,传播清正向善正能量,推动营造廉荣贪耻、风清气正的网络舆论环境。
(四)聚焦深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展示党的创新理论在内蒙古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的生动实践,善用网络化、通俗化、大众化表达,讲清楚党的创新理论的道理学理哲理,展现广大干部群众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五)作品需具有鲜明的网络传播特征,突出新技术、新手段、新载体赋能,网络传播效果好,网民互动性强,社会认可度高。鼓励推荐网络国际传播作品,并提供在国外平台落地证明材料。作品上传后,即视为同意主办方对作品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改编、汇编等使用权(仅限活动宣传及公益展播)。
(六)作品不得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参评者须对作品的原创性、真实性负责。评选期间如发现抄袭、虚假、失实等情形,或申报材料存在篡改、伪造等问题,即撤销该作品参评资格;由此引发的全部法律责任及后果由参评者自行承担。
(七)作品应据实申报作者或主创人员,与作品首发时署名和排序等信息一致。同一作者可参与多类作品,同一作品只能选择一个类别,不可多类别重复报送;同一作品由多家主体联合创作的,应准确注明,且由第一创作主体参与征集活动报名,不得重复报名,否则视为放弃参与资格。
(八)AI类作品注意事项:应聚焦人工智能赋能正能量网络内容生产传播,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资料详实;创作使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模型必须符合《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已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备案或属地网信办自行登记。AI类作品必须符合《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要求,添加显式、隐式标识,确保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创新发展和规范应用。作品具体要求如下。
1、视频生成类
使用人工智能技术生产创作的正能量视频作品,涵盖单集视频与系列视频两种作品形态。AI生成的时长占视频总时长的比例不低于50%,视频格式、尺寸、横竖屏不限。
(1)单集视频:要求主题鲜明、叙事完整、独立成篇。时长控制在15秒至6分钟之间。若原片超过6分钟,须同时提交完整版及一段5分钟以内的精剪版(精剪版须以AI生成内容为主)。
(2)系列视频:围绕统一主题或叙事逻辑展开,各集间具有关联性。须提交2026年度内已播发的全系列视频;若总集数超过5集,须额外提交一段5分钟以内的混剪版(混剪版须以AI生成内容为主)。
(3)标识要求:须在视频起始画面及播放周边的显著位置添加提示标识,可视情况在视频末尾及中间适当位置重复添加。
2、图片生成类
使用人工智能技术生产创作的正能量图片作品。涵盖静态与动态图片两种作品形态。静态图片格式为JPEG,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动态图片格式为GIF,时长不超过10秒;图片尺寸及横竖屏不限;须在图片画面的适当位置添加显著的提示标识。
3、音乐生成类
使用人工智能技术生产创作的正能量音乐类作品。原则上时长不超过5分钟,格式为MP3;须在音频的起始、末尾或中间适当位置插入语音提示或特殊音频节奏提示;亦可在交互界面中添加显著的提示标识。
4、其他类
其他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赋能网络正能量内容生产与传播的创新产品或案例,格式不限,须结合产品自身应用特点,在显著位置添加提示标识。
征集方式
1、获取报名材料
关注“活力内蒙古”官方微信公众号,在本次活动公告文末下载《作品信息表》《版权承诺书》《AI类作品信息表》等模板。
2、准备报名材料
(1)请根据您的作品类型填写相应的信息表:如您的作品属于网络正能量文字、图片、音视频、专题专栏或主题活动五大类型,请填写《作品信息表》;如您的作品属于网络正能量AI类作品,请填写《AI类作品信息表》。填写完毕后,请将表格扫描为PDF文件格式并提交。
(2)签署版权承诺书(由单位申报的,须加盖单位公章;无单位个人申报的,须由本人亲笔签名。请将填写完整并完成签章的承诺书扫描为PDF文件格式并提交。)
(3)提供参与作品公开访问链接。如作品的原发平台为无法直接获取链接的视频号等平台,可提供参与作品的二维码截图,并确保扫码后作品能够完整、流畅地播放或展示。
(4)作品封面图一张(JPG格式,横版16:9,分辨率为640*480像素,大小1M以内,严禁使用国家及地方领导同志形象;封面上如有主副标题及辅助文字,需排版工整,严禁出现文字折行、重叠、错别字或信息遗漏;封面图不得存在白边、黑边等问题;画面主题明确,构图饱满,适合用于作品发布及展示。)
3、发送至邮箱
本次活动统一采用邮箱参与,不设其他参与渠道。请将所有材料打包发送至活动指定邮箱:hlnmg2026@189.cn
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单位/作者+作品名称+作品类别(类别:文字类/图片类/音视频类/专题专栏类/主题活动类/AI类作品)。
征集展播
本次活动计划对100件优秀作品进行展播。
活动流程
1.启动征集,公开征集网络作品。
2.资格审核,去除不符合参与资质要求的作品。
3.阶段性评审,主办方组织评审团围绕主题立意、内容质量、创意表现、网感与传播效果、推荐价值等多个维度进行综合评分,筛选出优秀候选作品。
4.最终评审,评审团对候选作品进行终评,最终确定100件优秀作品名单。
5.公布与展播,征集结果将在“活力内蒙古”微信公众号正式公布,优秀作品同步通过“活力内蒙古”新媒体矩阵账号进行集中展播。
6.推优报送,优秀作品将有机会被推选至中国正能量网络精品征集展播活动。
本次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其他注意事项
为确保评审公正与流程规范,凡遇下列情况,参与作品将直接判定为无效:一是《作品信息表》《版权承诺书》《AI类作品信息表》等材料缺失或未填写完整;二是《作品信息表》《版权承诺书》《AI类作品信息表》等材料填写信息有误,包括但不限于无法打开链接、原发时间填写错误、原发时间超出征集时限、作品类型选择错误、作品简介超出字数限制等;三是未按规定添加显式与隐式标识的AI作品;四是逾期提交(即2026年12月25日后报送的作品将不再参评);五是所有报名材料一经提交不可再做修改;六是同一作品若多次投递,以首次提交版本为准,后续投递版本视为无效。请务必确认信息无误后再行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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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活动公告
2.作品信息表
3.AI类作品信息表
4.版权承诺书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网信办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