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领域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对于推进机关党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挥着重要作用。自治区党委直属机关工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抓手,强基固本、压实责任,着力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组织功能,持续推动自治区直属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践行“两个维护”,注重彰显政治机关鲜明本色
《条例》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出加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的具体要求,彰显了政治建设在机关党建中的统领地位。工委坚持把讲政治作为党建工作第一要务,持续抓好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推动区直机关各单位久久为功擦亮政治机关鲜明底色。一是把准政治方向。引导自治区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精神和“7·29”重要指示精神,通过“第一议题”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召开专题座谈会、刊发经验文章等,持续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走深走实。完善研究部署、定期调度、跟踪督办闭环工作机制,把政治机关建设贯穿机关党建始终,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督促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及时开展学习培训,推动区直机关在自治区各项事业发展中走在前、作表率。二是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围绕“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细化12项重点任务,印发模范机关创建工作方案,明确程序条件、负面情形,推动考实评准,严把程序关、质量关、监控关,着力打造“一机关一特色,一支部一品牌,一案例一创新,一阵地一示范”。2021年以来,开展创建模范机关先进单位评选3次,选树24家“创建模范机关先进单位”,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各级党组织加强政治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激励担当作为。三是全面落实主线要求。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各项工作的主线,贯穿于机关基层组织工作全过程。常态化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通过“四教融和”、“六种载体”,推动“三个离不开”、“四个与共”、“五观”、“五个认同”、“五个共同”等理念要求深入人心。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各类培训班次,深化教育培训。举办新春诗会、青年宣讲等活动,持续打造“石榴花开+”关爱青年品牌,促进各族青年交往交流交融。通过以训促学、以学促干,为凝聚各族干部群众团结合力提供坚强保障。
二、夯实基层基础,注重强化政治功能组织功能
《条例》对机关基层党组织的设置标准、基本职责、工作要求等作出系统性制度安排,牢固树立了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工委以组织建设为抓手,持续补短板、强弱项、固根本,推动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一是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聚焦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赋予内蒙古的五大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组织功能,连续11年开展机关党建特色创新案例评选,评选出各类党建特色创新案例319个。围绕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打造“内蒙古直属机关·排头兵”党建品牌,形成包括党组书记抓党建促改革谋发展访谈、党支部书记政策解读面对面、党员走进基层、服务群众e线通等子品牌,深化品牌矩阵建设,截至2026年6月,已策划推动党组书记抓党建促改革谋发展访谈3期,开展服务群众e线通直播6场,发布相关视频17个,累计观看覆盖116万人次,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政策解读面对面活动1期,组织“送教下基层”示范活动4场,服务党员干部近500人,区直机关普遍开展走基层活动,参与党员近2万人,解决了一大批实际问题,推动党建工作向中心任务聚焦聚力。二是创建坚强堡垒“模范”支部。持续推进区直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星级化亮晒比为抓手,设立党员先锋岗、突击队、责任区,组织党员承诺践诺,进一步激发党支部创先争优活力,扎实推进坚强堡垒“模范”支部创建,截至2025年底,自治区直属机关4008个党支部达到堡垒支部标准,465个党支部被评定为坚强堡垒支部,39个党支部被命名为坚强堡垒“模范”支部。三是广泛凝聚奋进合力。持续推动“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工作,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结合职能职责“小切口”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开展“弘扬蒙古马精神,争当四好党员”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在日常工作中亮身份、树形象。坚持以党建带团建、以党建带工建,打牢团员青年、机关职工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的思想基础,为改革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三、坚持严管厚爱,注重锻造全面过硬党员队伍
《条例》对机关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等提出了明确要求,突出了抓在经常、严在日常的工作导向。工委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教育和激励并重,着力建设高质量的机关党员队伍。一是抓好党员理论武装。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及自治区实施细则,做好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备案,制定巡听旁听工作办法,加强日常指导,抓好“关键少数”。召开中心组学习经验交流会,搭建工作交流和成果展示平台。依托内蒙古党校直属机关分校做好示范培训,分级分类抓好区直机关党务干部、纪检干部、统战、工会、团青等群体学习教育,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二是持续强化党员管理。规范开展党员培养发展工作,加大重点群体和青年党员的发展力度。认真组织开展“两优一先”表彰评选工作,常态化做好“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发放工作和生活困难党员慰问工作,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和机关党务干部的荣誉感、归属感和获得感。三是从严从实强化日常监督。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打造作风建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见问题解析等课程,推动纪律宣讲走深走实。常态化开展“提标、提速、提效”专项行动,着力破解“慢、粗、虚”问题,持续改进机关作风。开展纪律建设“六个一”行动,突出对关键岗位、年轻干部、新入(任)职干部的纪法教育;开展作风纪律建设“四个三”工作,重点加强对关键少数、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机关纪委干部的教育管理。制定《关于加强自治区直属机关部门机关纪委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编发《纪检监察工委解释答复及工作提示汇编》,召开机关纪委书记述职评议会,多措并举提升机关纪检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水平。
四、层层压实责任,注重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必须牢牢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条例》总结机关党建工作实践经验,就如何解决好“谁来抓”这个关键问题指明了工作路径。工委认真落实《条例》要求,压实各级责任、健全考核体系,推动形成责任明确、层层传导、督查有力、闭环落实的工作机制。一是持续推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落实《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意见》精神,印发《关于自治区各级机关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意见》,从坚定不移推进政治机关建设、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等方面,提出24项措施,层层压实党建责任。举办机关党委书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班,提升服务发展能力。二是不断深化机关党建考核。优化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坚持为基层真减负、减真负,整合机关党建考核、自治区直属部门绩效考核、驻区中直单位绩效考核三项工作,切实减轻机关党组织负担。制定《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党建督查办法(试行)》,明确督查范围和内容、程序和方式、整改和成果运用等内容,做好督促检查与考核评价有效衔接,推动形成明责、督责、考责一体化落实机制。三是完善党建联系片组运行机制。聚焦落实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根据业务相关、职能相近的原则,把区直单位划分为6个党建联系片组,设置组长、副组长单位,有效发挥片组优势开展跨部门、跨领域、跨支部党建联建活动,有针对性地加强日常指导和交流互鉴,推动党建工作与中心业务互促共进。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党建的落脚点在于实干。工委将持续深入落实《条例》要求,以党的各项建设为抓手,全方位、多角度、常态化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教育引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持续营造自觉学《条例》、严格守《条例》、熟练用《条例》、规范抓落实的浓厚氛围,以高质量机关党建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