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自治区党委农牧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有关规定,坚持产量产能、生产生态、增产增收一起抓,狠抓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全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坚决扛起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政治责任。2025年,全区粮食产量达到840.7亿斤,实现“二十二连丰”,粮食播种面积10567万亩,粮食作物单产每亩达到397.8公斤,粮食总产、面积、单产呈现“三增”良好态势,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成色更足。
一、压紧压实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粮食安全责任
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坚决扛起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多次召开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粮食生产工作,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深入一线调研指导,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今年,自治区将提升粮食产能、提升单产写入自治区党委一号文件和政府工作报告进行专题部署。二是压实领导班子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制定出台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重点工作职责清单。自治区发展改革、农牧等四部门每年与各盟市党委和政府签订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三是严格考核监督。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粮食安全考核纳入盟市党委和政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科学细化考核指标,统一开展评价,一并向盟市反馈考核结果和发现问题,持续对粮食安全重要部署、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跟踪督办。四是强化法治保障。《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回答了粮食安全“谁来保障”、“如何保障”等关键问题。同时,将马铃薯、糜黍、芸豆等具有地方特色的粮食品种明确纳入保障范围,彰显地方立法特色,为粮食安全责任落实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二、不断提升粮食安全综合保障能力
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全区上下凝心聚力,锚定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战略定位,推动粮食安全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一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2025年全区粮食播种面积达10567万亩,较上年增加49.3万亩,粮食产量达到840.7亿斤,排名从全国第6位提升到第5位,增产20.6亿斤、增量居全国第2位,实现“二十二连丰”,粮食产量连续两年稳定在800亿斤以上。二是耕地保护建设水平稳步提升。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强化耕地保护全链条监管,全区现状耕地面积保持稳定。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持续扩容优质耕地储备,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6281万亩,支撑了全区三分之二以上的粮食产量。着力抓好黑土地保护利用和盐碱地改造提升,全区各类耕地地力提升措施覆盖面积达到粮播面积的127.7%。三是单产提升成效稳步提升。组织实施“两个一千万”行动,建成单产提升示范区1088万亩,辐射带动“吨粮田”达到1084万亩。全区粮食亩均单产达795.6斤,全国排名由第16位上升至第14位,同比增产15.9斤,居全国主产区第4位。单产提升对粮食增产贡献率稳定在80%以上。在8个盟市24个旗县(区)组织高产竞赛专家测产工作,共创造7项国家高产纪录、22项自治区高产纪录。四是科技装备支撑水平稳步提升。全区农作物机械化水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应用北斗导航辅助驾驶系统6.04万余台、播种面积超4000万亩。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聚焦农业生产关键环节,推广社会化服务面积超4200万亩,带动玉米密植精准调控等10项主推技术应用面积5423万亩次以上。加快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应用,建成56个“优控全追”施肥技术核心示范区、51个“看苗选肥”平台,持续建设60个“看禾选种”平台,良种覆盖率达到98%以上。五是风险防控能力稳步提升。争取中央资金2.5亿元,自治区配套1.6亿元,撬动投入10亿元,用于农业防灾救灾。粮食收购平稳有序,保障农民售粮顺畅。粮食节约减损水平稳步提升。地方储备粮落实到位,粮食收储调控能力得到增强。
三、坚决扛牢耕地保护政治责任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自治区党委农牧办督促各地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一是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全面推动耕地占补平衡改革落地实施,建立启用自治区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将非农建设、农业结构调整等各类占用耕地行为统一纳入占补平衡管理,确保自治区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二是推动永久基本农田优化调整。全面贯彻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优化、生态改善”的原则,稳步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目前各盟市已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正在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工作开展正向优化,实现“优进劣出”,构建以优质耕地为主的保护格局。三是加强黑土耕地保护。建设启用自治区黑土耕地动态监管系统,严格实行“占黑土补黑土”,强化对黑土耕地的监测监管,确保黑土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四、持续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印发《关于高质量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的意见》,部署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实施粮食产能提升工程。2026年,将从稳面积、提单产、优结构三方面系统推进粮食生产各项工作。稳面积方面,全区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亿亩以上,落实国家粮油生产4项目标任务。实施耕地轮作项目,支持重点受灾地区能种尽种,通过轮作稳面增收。提单产方面,启动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建设年,重点聚焦关键区域、关键作物,推进良田、良种、良机、良法深度融合。一是构建工作体系。构建“1+5+5+N”大面积单产提升工作体系,即:1个大面积单产提升建设年总方案、5项重点任务、5项管理制度、N个配套方案。明确7类作物11条增产路径,针对粮食生产5个方面36项任务制定工作要点。二是强化科技支撑。将科技支撑作为单产提升的核心抓手,与中国农科院等科研机构开展长期战略合作,聘请四位院士专家为“自治区粮食生产顾问”。持续开展“技术培训月”等活动,截至目前已组织不同形式的培训500余期。三是抓好扩面提质。出台五项措施支持通辽市和巴彦淖尔市打造国家级单产提升整建制市,实行“市长挂帅、一市一策”。新增全国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16个、累计达到65个,推行“一县一案”提单产。狠抓技术集成落地,重点打造2个千万亩级玉米密植精准调控技术应用基地。四是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巴彦淖尔市和兴安盟扎赉特旗整区域推进,全区力争完成600万亩建设任务。坚持“建一块成一块”,确保田、土、水、路、林、电综合配套到位,实现“粮田”变“良田”。同时,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2026年度新下达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全生命周期跟踪审计,确保项目建设科学高效推进。优结构方面,突出“作物间调优,作物内提质”,优化品种结构和区域布局。大豆上,进一步压实呼伦贝尔市、兴安盟主产区责任,稳步推广高产高油和高蛋白大豆;玉米上,稳定通辽市等主产区生产优势,适度发展鲜食玉米,推进千万亩玉米密植精准调控技术到位;口粮上,在巴彦淖尔市等小麦主产区发展强筋弱筋专用小麦,兴安盟稳步扩大优质水稻种植;马铃薯上,用好生产者补贴,支持乌兰察布市等地调优种薯、鲜食薯和加工薯种植比例;糖料上,支持呼伦贝尔市等地大力发展甜菜种植,巩固全国领先地位。此外,还积极推动杂粮杂豆和油菜“扩面提质”。
五、有效防范自然灾害保障粮食生产
自治区党委农牧办牢固树立“减损就是增产”意识,坚持“早部署、早预警、早落地”,切实提升防灾保收能力。一是提前谋划部署。年初制定印发《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科学防灾减灾救灾夺粮食丰收预案》、《2026年内蒙古自治区粮油作物抗旱保春播技术指导意见》、《全链条做好农业防汛抗旱保丰收稳收入九条措施》,明确防灾减灾重点任务清单,针对7种作物细化54条防范举措。二是强化部门协同会商。农牧、水利、应急、气象等部门协同配合,落实监测、会商、研判、调查、服务“五联合”工作机制,发布灾害天气预警信息19期、春播农事指导意见64期、土壤墒情信息350期、病虫情报428期,推动信息资源协同共享,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推广防灾减灾技术。在6个盟市18个重点旗县推广起垄种植等5项防汛抗旱技术,覆盖336万亩。针对兴安盟、哈素海区域等防灾减灾重点区域,建立厅级领导干部带队包联制度,深入一线开展指导服务。截至目前,累计开展技术指导1210人次,投入抗灾救灾人员3.2万人次,组织抢墒播种452万亩。自治区党委农牧办将继续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把农牧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提高应对极端天气能力,确保全年粮食生产再获丰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