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深入落实政法机关大讨论活动安排部署,近日赤峰市政法各部门充分发挥在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主力军”作用,充分发挥法治保障和服务职能,结合各自实际,出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100项措施,为进一步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攻坚。
市委政法委出台3项措施
主要是协助市及12个旗县区工业园区组建完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站,以融合党建为引领,主动为园区企业提供优质执法、司法服务;协助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完善标准化警务室和人民调解室,充分发挥作用;持续为外地投资企业法人制发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卡,在依法办案的前提下,尽可能在法、检、公、司各环节减化程序,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等措施。
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33项措施
主要是深化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推行全流程网上办案;加大诉讼调解力度;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确保困难企业通过司法途径维权渠道畅通;推动诉讼服务平台深度应用,提高“一网统管”、“一号通办”诉讼运行能力;健全完善速裁机制;以实现市域治理现代化为目标,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诉源治理工作大格局;加强商事审判机构建设;严厉惩处虚假诉讼和恶意诉讼行为;加强破产案件审判工作;协调完善破产配套制度;加大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助力就业稳定和企业稳岗;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企业家人身自由和财产权保护;审慎办理涉企犯罪案件;依法化解企业法律风险;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强化行政诉讼立案释明制度;严格控制审理期限;加强司法公开;强化涉企案件文明善意规范执行;加大拖欠企业债务案件执行力度;妥善处理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债务的执行案件;积极推进执行体制机制改革;严格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和终结执行方式结案监管;强化涉企商事、行政案件监督;畅通涉企案件信访投诉渠道;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强化自查自纠和对下查处;加强法治宣传工作等措施。
市人民检察院出台32项措施
主要是加大刑事犯罪惩治力度;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依法惩治经济金融犯罪;维护资本市场秩序;助力企业维护内部秩序;严惩相关职务犯罪;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深化“两法衔接”;做好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加强对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加强民事和行政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依法查办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注重落实平等保护原则;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贯彻“谦抑、审慎、文明”的执法理念;审慎办理涉科研经费案件;慎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加强案件办理质效;注重权利救济;健全完善纠错机制;加大追赃挽损工作力度;健全检企服务对接机制;打造民营经济法治保障智库;引导民营企业合法规范经营;深化民营经济法治宣传;健全舆情分析研判机制;积极接受各界监督等措施。
市公安局出台22项措施
主要是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密切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可能诱发的经济金融风险问题;建立涉企警情重点关注机制;依法打击涉疫情防护物资违法犯罪;严打涉企黑恶势力犯罪;严厉打击危害民营企业的刑事犯罪;大力整治民营企业周边治安环境;针对经济开发区、物流园区、工业园区等民营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域,制定涉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围绕火灾、坍塌、事故、协助救援、重大交通事故处置、涉企重大案件快速处置等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有效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加强民营企业周边重点人员管控;增强企业驻地巡逻防控;积极开展民营企业员工法治教育和安全培训;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部署开展制毒物品、设备、场所排查行动(“扫雷Ⅰ号”行动)、易制毒化学品企业交叉互检活动;依法严格规范监管执法;自觉接受企业和群众监督,及时受理信访投诉,自觉纠正执法偏差,坚持依法办案、阳光执法;全力加强法制保障;严禁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规范使用刑事强制措施;规范使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全力做好追赃挽损工作;交管业务实现“四办”;持续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优化行政审批服务等措施。
市司法局出台10项措施主要是充分发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服务团队更新补充机制;持续推进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工作;进一步拓展公证“最多跑一次”服务业务的方式;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多元调解机制;坚持将营商环境作为规范性文件审查的重要内容;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方式;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等措施。
赤峰市政法机关通过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百项措施”的出台和实施,努力在打造优质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为落实“五个定位”、建设“六个赤峰”发力攻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