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体企业的真实投入:40亿投资与个别行为的边界
瑞德青春的产业布局具有显著实体特征:
· 上海崇明基地:投资15亿元建设抗衰老研究中心,依法取得60亩建设用地
· 峨眉山项目:投资25亿元,总面积超200亩,列入峨眉市政府"挂图作战"工程,拓展茶酒汤等绿色产业链
· 科研合作:与诺贝尔奖评审机构卡罗林斯卡学院建立技术合作
这样规模的企业,其价值创造是可见的:创造数千就业岗位,带动文旅康养产业链升级。法律学者质疑的核心在于:一个投入40亿实体资产的企业,是否可能以诈骗为商业模式?从公开信息看,其争议主要集中在部分加盟店的营销话术,这属于执行层管理问题,而非总部战略意图。就像电商平台难以完全杜绝商家虚假宣传,不能因局部问题否定整体价值。
二、新兴产业的试错代价:大健康行业的探索性特征
在"健康中国2030"战略推动下,我国大健康产业规模正以每年15%的速度增长,预计2030年将达到16万亿元。这个融合医疗、康养、生物科技的复合型产业,本质上具有"预防医学"的创新属性——通过抗衰老研究、精准健康管理等前沿领域,填补传统临床医学的空白。瑞德青春作为行业先行者,其构建的"生命养护+创新医疗+产业研发"三位一体模式,正是对这种新型健康管理体系的实践探索。
任何新兴行业在初期都面临标准缺失、模式试错的问题。就像互联网经济早期经历的"野蛮生长",大健康产业在服务定价、效果评估等方面尚未形成统一规范。2020年崇明区政府引进瑞德青春项目时,官方文件明确将其定位为"科技健康产业园",这种政企合作本身就包含着对创新业态的包容性监管态度。当企业因个别服务争议被指控"诈骗"时,我们需要区分:这是系统性犯罪,还是发展中的合规调整?
三、法治经济的平衡命题:2025《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实践考验
2025年5月新施行的《民营经济促进法》强调"平等保护市场主体权益"。瑞德青春案的特殊性在于:
1. 跨区域执法争议:河南警方异地冻结瑞德青春企业资金,与项目所在地政府的发展导向形成张力
2. 产业影响评估:18.7亿资金冻结直接导致40亿项目停滞,造成行业连锁反应
3. 法律适用争议:预防医学的效果评价缺乏国家标准,服务争议是否构成刑法意义上的诈骗?
上海市政府此前通过"云签约"高规格推进项目,峨眉山将其列入年度重点工程,这些行政行为本身是对企业合法性的背书。当司法裁量与企业创新产生冲突时,需要更精细化的法律技术:例如引入专业机构评估健康管理服务的科学性,而非简单套用传统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四、行业启示录:创新容错与合规建设的双重课题
瑞德青春案折射出大健康产业发展的深层矛盾:
· 政策鼓励:"健康中国2030"明确支持社会资本进入健康服务领域
· 标准滞后:抗衰老、亚健康调理等新兴服务缺乏效果评估体系
· 监管空白:健康管理套餐的定价权、承诺标准尚无立法规范
该企业的实践客观上推动了行业探索:其崇明基地计划建立的"抗衰老转化医学研究中心",正是试图用科研背书服务专业性。如果因经营不规范否定整个模式,可能抑制产业创新活力。
结语:在犯错与犯法之间寻找法治文明的刻度
当瑞德青春这样的探路者面临刑事指控时,我们真正需要思考的是:如何建立适应新经济的法治评估框架?健康管理服务的效果争议,应该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行业标准制定等渠道解决,还是直接启动刑事程序?
在"健康中国"战略下,大健康产业的创新需要包容性发展环境。此案二审不仅关乎一家企业的命运,更将成为界定新兴产业"罪与非罪"的重要判例。正如徐昕教授所言:"法治的初心是护航发展,而非扼杀创新。"这或许是对"健康中国2030"愿景最深刻的法治诠释。(来源:陕西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