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商报新闻客户端消息(记者 张鑫)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也是经济发展的基本支撑、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11月17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编制《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于推动实现我区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具有重要意义。《规划》全面总结了“十三五”时期就业工作成效,系统谋划了“十四五”时期就业工作发展蓝图。
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党组成员、就业服务中心主任王林介绍, 《规划》共分为十一章,四十节。 《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全区就业工作五个方面的主要目标、17项具体指标。到“十四五”期末,要实现统筹城乡就业政策进一步完善,城乡、区域就业机会差距逐步缩小,就业结构持续优化,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基本平衡。城镇新增就业1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6%左右。高校毕业生、农牧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基本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65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5万人;农牧民转移就业1200万人次,其中,农牧民转移就业6个月以上人数1000万人次;脱贫人口务工规模预期98.8万人次。
就业质量稳步提升,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5%左右,劳动报酬提高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基本同步,城镇就业占比达到65%,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90%以上;结构性就业矛盾有效缓解,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增长至11年,预期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25万人次,农牧民工参加职业培训35万人次,自治区高技能人才总量达88万人;创业带动就业效应更加明显,创业机会更多、渠道更广,创业带动就业动能持续释放;风险防控能力显著增强。就业领域风险监测预警和防控应对机制不断健全,失业人员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就业安全保障更加有力,规模性失业风险得到有效防控。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十四五”期间,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将精心组织,锐意进取,狠抓落实,全力推动《规划》全面落实见效,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