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月5日从自治区残联了解到,“十三五”期间,内蒙古出台了多项支持性政策,探索了多渠道就业方式,全区城镇和农村牧区残疾人稳定就业人数分别达到1.5万和12.8万。
为实现“十四五”时期残疾人就业目标,我区继续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保障体系,持续改善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不断拓宽残疾人就业创业服务渠道,激发残疾人创业创新活力。
2021年,自治区残联多措并举助力全区残疾人实现就业创业。针对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一人一策服务率为100%,残疾大学生就业率为75.3%;积极落实残疾人就业奖补政策,对超比例安置残疾人机构,按当地最低工资5倍奖励。大力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自治区残联每年投入2000多万元,补贴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稳岗就业;将残疾人考录计划纳入2022年考录工作中;在就业援助月期间,全区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走访残疾人家庭2284户,组织残疾人专场招聘会72次,帮助登记失业残疾人实现就业293人;确定6家机构实施2021~2022年度内蒙古辅助性就业工作,统一挂“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就业示范基地”牌子,作为自治区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示范基地标杆项目进行运营,带动内蒙古辅助性就业机构逐步实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和运营。2021年,全区有8000余名城乡残疾人实现就业,1万余人接受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