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鑫)6月21日,记者从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意见”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获悉,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过实施社会保险费“缓、降、返、补”等政策组合拳,切实帮助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渡过难关。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李文钢介绍,“缓”是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政策的基础上,按照扩围政策,农副食品加工业、医药制造业等17个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均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到2022年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对受疫情严重影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等,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到2022年年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截至6月20日,按月统计,全区已有142户企业缓缴1.18亿元;“降”是阶段性降低工伤、失业保险费率。将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时间延长至2023年4月30日。1—5月,阶段性降低工伤、失业保险费率累计减轻企业等用人单位缴费负担10.87亿元;“返”是返还失业保险费,大型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高至50%;中小微企业按90%返还。截至6月15日,我们通过“免申即享”模式,为2.69万户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5.48亿元,惠及职工92.41万人;“补”是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拓宽失业保险留工补助受益范围,对今年以来出现过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统筹地区内所有企业,以及未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统筹地区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行业企业,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支持企业组织职工以工作代替培训。截至6月15日,通过数据比对,我们已初步筛查符合享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企业6.03万户、职工170万人左右,下一步将通过“免申即享”的方式,精准发放到企业。
同时,为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继续扩大失业保险保障政策范围,全区已为5.2万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3.17亿元。此外,为积极做好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还将通过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政策,鼓励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这两项政策不重复享受,政策执行至2022年底。
下一步,人社系统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扩大政策知晓度和覆盖面,全力推进政策落实落地,确保惠民惠企政策红利应享尽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