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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

时间:2022年06月27日 16:56:42 来源:内蒙古商报  原创 大字 小字

  本报讯 (记者 张鑫 通讯员 斯琴图雅)6月27日,从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传来消息, 《内蒙古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据悉,《条例》共五章三十七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管理体制、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职责、作业组织实施、安全管理以及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等。同时,结合自治区实际,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落实和细化了有关最新政策要求。

  内蒙古自治区处于干旱和半干旱气候区,水资源严重短缺,冰雹、沙尘暴、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对我区防灾减灾救灾意义重大。人工影响天气立法工作自2018年纳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以来,历时五年,经多次区内外调研、反复研究论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不断协调和修改,最终审议通过。《条例》的出台对内蒙古自治区区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管理、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合理利用气候资源将起到十分重要的法律保障。

编辑:李姝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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