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鑫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
近年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全面推进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等重点工作深入实施。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靶向治污,精准施策,成效显著。
蓝天保卫战方面,继续加强工业、燃煤、机动车“三大污染源”治理,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完成钢铁和焦化企业超低排放改造5家、工业炉窑治理129台、挥发性有机物治理278项,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1.6万辆,中西部6市重型柴油货车安装远程在线监控系统1.5万台,全区5474家企业建立了“一企一档”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继2021年包头市被纳入国家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城市后,2022年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又被列入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城市,全年完成清洁取暖改造37.5万户,为防止采暖季空气质量下滑提供了有力保障。
碧水保卫战方面,加强水污染源头防控、奖优罚劣推动水环境质量改善。建立运行水生态环境形势分析会商预警督办工作机制,对97个重点断面开展汛前问题排查整治和汛期加密监测,发现问题“一市一单”督促盟市整改,推动24个断面水质实现升类。继续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组织开展旗县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环境保护行动。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新增划定、优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7个。兴安盟哈拉哈河被评为国家首批9个美丽河湖优秀案例之一。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列入国家首批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
净土保卫战方面,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10.5万亩耕地安全利用、1.29万亩耕地严格管控任务,全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加大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力度,实现危险废物全过程溯源管理,全面完成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发现问题整改;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列入国家“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强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编制完成自治区及36个畜牧养殖大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完成574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12个盟市、67个自治区级工业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生态保护监管方面,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完成全区生态系统和植物多样性调查,编制完成自治区1:100万生态系统类型图,以“一站多点”模式建设自治区生态质量监测网络,恩格贝生态示范区修复治理入选国家2022年生物多样性优秀案例。持续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呼和浩特市、锡林郭勒盟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五原县、乌拉盖管理区被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加强碳排放数据管理,印发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数据核查复核技术指南及核算报告管理规程,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包头市列为国家首批气候投融资试点。
令人赏心悦目的景色背后,凝聚着内蒙古保护生态环境的决心和干劲。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正在内蒙古大地变成美好现实。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大力度抓好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各项任务落实。着力提高政治站位,坚定坚决抓好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一湖两海”及察汗淖尔综合治理、乌海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等重点工作实施;强化政治担当,从严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助力自治区经济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强化统筹协调,进一步加强自然生态保护监管,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努力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亮丽内蒙古,建设美丽中国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