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鑫
天朗气清,白云如帆——抬头,是醉人的“天空蓝”;
山峦叠翠,层林尽染——四顾,是迷人的“生态绿”;
盈盈秋水,更胜春朝——漫步,是怡人的“和谐美”。
初秋时节的乌兰察布大地,一幅天蓝、山绿、水清的美丽画卷正在绘就。近年来,乌兰察布市坚持以城市园林、道路林荫为目标,结合该市气候、生态特点,采取见缝插绿、见空补绿等措施,不断提高园林绿化建设的档次品位,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人居环境。乌兰察布市拥有林地1046.39万亩,草地5138.4万亩,湿地49.18万亩,林草覆盖率达75.19%,生态底色愈加厚重,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的根基越来越牢。
根据国家“三北”工程六期总体布局,乌兰察布市属黄河“几字弯”攻坚战和浑善达克沙地歼灭战治理区,需实施浑善达克沙地综合治理项目、张承坝上地区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和阴山北麓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乌兰察布市内蒙古东部草原沙地综合治理项目(“双重”项目)涉及察右前旗、兴和县、丰镇市和化德县4个旗县市,属浑善达克沙地歼灭战项目区建设任务。
据悉,1978年以来,乌兰察布市参与建设了“三北”1至4期工程,共完成林业生态建设任务992.86 万亩、投资10695.3万元,包括人工造林913.81万亩,封山育林70.87万亩,飞播造林8.18万亩。通过工程的建设,控制风沙危害面积352.2万亩、水土流失面积100多万亩,沙尘暴持续时间和强度明显减少。
久久为功,守护绿水青山。乌兰察布市始终将科学防治理念贯穿防沙治沙全过程,坚持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坚持统筹兼顾、多措并举,注重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经过不懈努力,乌兰察布市荒漠化和沙化土地面积持续“双减少”。2023年,计划完成林草生态建设与保护任务79.6万亩,其中造林49.47万亩,草原生态建设与保护修复30.13万亩。
多年来,通过开展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阴山北麓风蚀沙化带综合治理等,因地制宜,合理选择树种草种,科学营造防风固沙林、水土保持林、农田草牧场防护林,形成多林种、多功能的综合防护林体系。对疏林和退化林采取封育、补植补造、飞播造林、封山育林等措施,提升森林质量。“十四五”时期,2021到2023年,乌兰察布市共完成林草生态建设与保护任务266.53万亩,其中营造林179.87.27万亩,包括新造林65.8万亩、营林114.13万亩。
此外,严格落实以草定畜、草畜平衡制度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加强草场改良和人工种草,实行围封禁牧、划区轮牧、季节性休牧、舍饲圈养等措施,保护和恢复草原植被。现已完成察汗淖尔湿地公园周边飞播、盐碱改良修复草原0.6万亩,黄旗海湿地飞播修复草原0.5万亩、种植羊草0.1万亩,辉腾锡勒景区道路两侧实施草原生态修复5万亩、客土喷播10万平方米。“十四五”时期,2021到2023年,乌兰察布市共完成草原生态建设与修复86.43万亩,包括京津风沙源治理草原项目13.13万亩、草原生态修复项目43.2万亩、内蒙古高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草原项目12.43万亩、草原改良18.99万亩。
三分造,七分管。单单开展造林还不够,更重要的是做好护林工作。乌兰察布市以林长制为抓手,压实主体责任,逐级传导压力,把防沙治沙任务逐项分解细化到责任地区、具体部门。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乌兰察布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禁牧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禁牧巡查、督导,严厉打击偷牧、夜牧等违规违法放牧行为。深入落实第三轮草原生态补奖政策,科学核定载畜量,实行围封禁牧、划区轮牧、季节性休牧、舍饲圈养等措施,保护草原生态。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充分利用乌兰察布市12514名护林护草员,重点时段加强检查看守,确保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加强林草病虫害防治,完成林草有害生物防治247万亩。
妆山河成锦绣,绘国土为丹青。一座座青山披绿挂翠,一条条“绿色长廊”纵横交错,一片片城市“绿肺”加速扩容,乌兰察布绿色家底更厚实,绿色福利更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