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 王丰
8月27日,赤峰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该市出台《关于依法处置职业索赔恶意投诉举报行为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为斩断职业索赔灰色利益链迈出了内蒙古的第一步。
《规定》由赤峰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信访局和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六部门起草制定,并于8月19日印发。《规定》共十六条,前半部分主要对认定为职业索赔恶意投诉的10种情形、职业索赔恶意举报的6种情形和各自的操作流程进行了详细规定。
客观而言,职业索赔恶意投诉举报能够对规范市场行为起到一定作用。但也有一些人把惩罚性赔偿制度当作牟利手段,甚至以此为业,这就让初衷走了形、变了样:恶意索赔者有之,大量连续索赔者有之,借维权之名敲诈勒索者亦有之。由于在司法实践中,对“职业索赔”“恶意投诉”等问题认识不尽一致,导致判决结果也存在不同。
不可否认的是,在利益驱使下,职业索赔恶意投诉举报,在一定程度上冲击、影响了生产者和经营者的正常经营秩序,对经济社会持续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对此,发现一个要惩罚一个,曝光一个要警示一批。不仅相关部门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斩断灰色利益链条,社会各界还要“人人喊打”,更要“露头就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