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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深化发改财政领域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改革

时间:2024年12月18日 14:21:27 来源:新华网   大字 小字

  新华网呼和浩特12月18日电(记者贝赫)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17日举行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着力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深化发改、财政领域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专场获悉,今年以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不断深化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为改善全区营商环境、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其中,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重点推动了11项工作。一方面围绕优化简化审批流程,重点开展了规范推行项目容缺受理、加快项目审核办理进度、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简化节能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健全专家参与公共决策制度、优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体系6项改革工作,以进一步优化项目前置条件、简化审批工作流程。另一方面,围绕提高审批工作时效,推出优化项目节能审查流程和压减金属矿山开发、交通基础设施、农牧、社会领域项目审核时限5项举措,在前期已大幅压减办理时限的基础上,将不同类型项目审批时间分别再提速2-5个工作日。例如将项目节能审查批复由 27 个工作日提速到 22个工作日;金属矿山核准由15个工作日提速到 10个工作日;全部涉农审核类项目批复由15个工作日提速到 10个工作日;社会类项目审批由8个工作日提速到 6个工作日;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审核由20个工作日提速到18个工作日。

  “以上11条措施突出简化行政流程、提升办理时限,较大幅度加快了审批速度,体现了改机制与提速、增效的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陈小北说。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带头简政放权,持续优化服务,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财政领域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通知》。主要措施包括以下内容:一是专项资金管理放权。明确专项资金“财政管两头、部门管中间”,将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审核、分配等职权由自治区财政厅全部放到自治区主管部门。二是放宽预算调剂权限。在一定额度内,改审批制为备案制,进一步提高预算部门调剂自主权。三是放宽专项债券分配权限。改革专项债券分配办法,提高盟市在确定专项债券项目方面的自主权。四是放宽国有资产处置审批权限。提高部门自行审批资产处置权限。五是优化财政拨款审批管理。简化财政拨款审核流程,在风险可控基础上按照最少原则设置;放宽科研资金监控管理和教育资金专户管理。六是优化政府采购管理。实行涉企事项、代理机构事项、评审专家事项和预算单位事项等4类事项“一次办”服务,优化政府采购预算审核。七是优化提级专项资金管理。完善专项资金直达机制,对地方财政管理、使用逐步规范的专项资金,取消提级发放管理。

  “通过以上措施,将有利于发挥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和专业优势,有利于发挥盟市信息优势,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和资金支出进度,进一步提升财政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和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使财政资金资源资产能够更加直接、精准、高效地流向自治区发展真正需要的领域和项目,更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从而更好地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凤岐说。

编辑:王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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