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推动“大讨论活动”走深走实,通辽公安坚持“三个导向”,通过“三个转变”努力营造更稳定、更平安、更有序、更优质的营商发展环境,为全市经济发展贡献公安力量。
坚持责任导向,由被动参与向主动靠前转变
为更加精准高效地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深层次助力全市营商环境优化,通辽市公安局党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成立了以通辽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勇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成立“一办四组”,强力推进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周例会、周调度、周通报”机制,加强对旗县局业务指导,形成全市上下“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通辽市公安局还成立由党委班子成员为组长的5个专项督导组,深入各旗县市区、各基层所队开展督查;市公安局和市检察院设立检警会商办公室,各级成立10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全面落实检警侦查监督与协作机制,在协作中监督、在监督中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类刑事诉讼活动依规依纪依法进行。
坚持需求导向,由要我服务向我要服务转变
“我们现在开通了“局长热线”和“局长信箱”,您牢记好,如果有相关诉求或者发现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您可以向我们反映......”这是近日通辽市公安机关领导在走访企业,收集企业诉求时的一幕。据了解,目前全市公安机关通过开通10部“局长热线”和10个“局长信箱”,开展“警企共建”、“警企恳谈”等活动,已深入企业走访调研314次,走访企业571家,广泛听取收集企业意见、建议和需求286条;工商联共同开展问卷调查活动,已填写问卷2300余份,梳理出十类68条意见建议。
“保护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对提升企业家的安全感和获得感,激发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热情和激情,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辽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此,全市公安机关聚焦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拟定任务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落实具体责任人,边查边改、即查即改、真查真改。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针对企业需求开出对症良方,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亟待解决的问题。
坚持效果导向,由要素保障向法治保障转变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吸引力、竞争力,更是创造力、驱动力。通辽市公安机关主动对标对表,敢于先行先试、清除陈规旧制,在法治框架内探索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措施。
3月25日,通辽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大讨论活动”暨侦办涉企案件视频推进会,统筹调度涉企案件侦办和涉法涉诉涉企信访案件化解工作。
实实在在搞好助企服务,扎扎实实侦办涉企案件
着力把握快侦快办原则,及时开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办理涉企案件,确保专案专班、快侦快结,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双保险”,最大限度降低企业损失和所受侵害;
着力把握依法保护原则,坚决规范涉企案件办理程序,严格落实司法政策,审慎对待民营企业在生产发展中出现的问题;
着力把握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防止权力滥用和趋利性执法,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着力把握防控结合原则,再次认真细致排查涉企案件,加大侦办力度,确保“企有所呼、警有所应”。
“今后,我们还要继续发挥公安力量,直面企业关切点,把贴心服务做起来,近距离为企业排忧解难,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通辽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