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法律援助中心为7位农民工讨薪14万元,7人的三年讨薪路画上了句号。
2021年,老陶等7名泥瓦匠农民工通过某劳务公司招聘,来到市区一处工地从事砌筑工作。2022年8月工程如期竣工,可劳务公司却以“建设单位未结算工程款”为由,拖欠了7人近14万元劳务费。3年时间里,7人多次往返劳务公司与工地,电话催讨、上门交涉数十次,对方要么以各种理由推诿扯皮,要么避而不见,甚至将人拒之门外。
红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当即开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当日便指派有着多年为农民工讨薪经验的律师承办此案。接手案件后,律师逐一向农民工核实细节,固定关键证据,精准确定诉讼策略,将劳务公司列为第一被告,要求其承担直接支付义务,同时将建设单位列为共同被告,主张其承担先行清偿责任。最终,法院采纳了全部代理意见,判决劳务公司支付7名农民工14万元劳务费,建设单位承担先行清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为确保工资尽快足额发放,办案律师持续跟进后续案件进展,多次与劳务公司、建设单位沟通协调,释法明理,督促其履行生效判决,为7名农民工整理劳务费明细、收款信息。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14万元劳务费全额执行到位。(杜颖 宝国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