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商报新闻客户端消息(记者 赵永光 张鑫)实现奶业振兴,财政资金保障是必要前提4月22日,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的自治区推进奶业振兴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农牧处处长关毅介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九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发布以来,自治区财政厅高度重视,2022年计划先期安排5亿元资金对满足政策条件的对象进行补贴,并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及时进行调整补贴资金规模。首批补贴资金于4月底前兑现到位。
关毅表示,为了贯彻九条政策措施中“对使用专项债新建奶业发展园区予以支持”的政策,4月8日,财政厅联合自治区发改委、农牧厅以视频会议方式,与盟市、旗县开展“一对一”项目对接工作,对奶业振兴项目进行梳理辅导,积极开展奶业振兴债券项目储备工作,为专项债券支持奶业发展园区建设做好准备。
此外,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和企业研究政策措施,拟与伊利集团、蒙牛集团、金融机构共同发起设立“内蒙古奶业振兴发展基金”,充分发挥基金杠杆作用,牵动、吸引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奶业振兴领域。
同时,为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针对生鲜乳加工增量补贴、利用生鲜乳喷粉补贴等对龙头企业的补贴,自治区财政将探索创新补贴方式,在牵头部门审核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自治区财政复核无误后可以直接补贴的龙头企业,拟采用直接补贴的方式,将资金直接补贴到龙头企业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