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 王丰
经营主体作为市场经济的“毛细血管”和“神经末梢”,在繁荣经济、增加就业、推动创业创新、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截至今年3月底,内蒙古经营主体发展至293.24万户,同比增长5.41%。其中企业数量突破72.2万户,个体工商户数量突破214.11万户。千人拥有经营主体数量由2023年初的105户提升至122.8户,企业在经营主体中占比提升至24.62%。
经营主体总量持续增加是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的生动体现。众所周知,良好的营商环境是经营主体不断发展壮大的重要土壤,能为其提供养分和支持。
近年来,各地各级政府持续致力于优化营商环境,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促进市场活力加速释放,不断提高企业的获得感、满意度。
优化营商环境的成效让经营主体看得见、摸得着,必须提升服务精准度。这就需要坚持“开门办营商”,深入调查研究,问计于企、问需于企、问效于企,了解企业的所思所盼,把更多“政府配菜”变为“企业点菜”。这样才能做到“有事必应、无事不扰”,增强了解决问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改革措施千万条,企业感受第一条。内蒙古各地各部门要以更有温度的服务、更有力度的举措让企业更“有感”,营商环境就能不断跃上新台阶,经营主体生存发展的土壤就能更丰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