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在驻地举行全体会议,继续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3月1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在驻地举行全体会议。草原云·内蒙古新闻网记者 马建兵 摄
代表团团长王伟中主持会议并讲话,副团长包钢参加审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大会法案组、文件简报组有关同志到会听取审议意见。
孙莹、王彩云、巩学峰、刘彦冰、张继新、吴海军、吴英、李文玲、孟达英、赵会杰等代表发言,并围绕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完善轻罪治理体系、深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加强边疆民族地区法庭与综治中心建设、加快制定适老营养产品标准、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等提出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大会期间,内蒙古代表团的代表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履职使命感,认真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3部法律草案以及法律清理报告,积极发表审议意见,用依法履职的实际行动为大会顺利进行作出了积极贡献。各位代表严格遵守会风会纪和保密规定,心无旁骛、聚精会神地参加会议,保持了良好的会风,展示了良好的形象。各位代表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落实好大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带头宣传阐释,带头贯彻落实,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强烈的使命担当推动各项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记者 李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