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今年是贯彻落实《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规划纲要(2023—2027年)》的关键之年,组织部门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推进依规治党重任在肩、使命在前。
一、抓党内法规贯彻执行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下大气力建制度、立规矩,更要下大气力抓落实、抓执行”。2023年4月,党中央印发《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规划纲要(2023—2027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强调要扭住贯彻执行这个关键;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对依规治党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以习近平党建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为指引,聚焦服务保障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推动组织工作法规建设执行取得扎实成效。
一是突出政治引领,牢牢把握组织部门法规工作的正确方向。坚持政治性是党内法规的第一属性,部务会带头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把重要党内法规列入部务会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集中学习研讨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等党内法规。建立组织部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将党内法规作为组工干部培训“必修课”,连续3年举办组织系统法规工作培训班,营造尊规学规守规用规的浓厚氛围。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把法规建设作为服务中心大局的有力抓手,协助自治区党委制定《苏木乡镇党委工作办法(试行)》、《街道党工委工作办法(试行)》等党内法规,及时填补我区相关领域法规空白,在全国相关党内法规建设方面作出率先探索。
二是拧紧责任链条,构建组织部门贯通有力的执规机制。认真履行自治区党委党内法规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部主要领导对重要党内法规的贯彻落实亲自部署、亲自督战。根据中央《规划纲要》和自治区党委《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2023—2027年)》,部务会研究制定《组织部党内法规执行责任清单》,将牵头落实的70余部党内法规逐一分解到责任处室。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把党内法规执行情况作为部机关各处室抓党建、抓业务年度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让落实党内法规成为“硬指标”。督促各级组织部门完善党内法规执行落实机制,构建层层负责、上下贯通、执规有力的工作体系。
三是严格备案审查,确保组织部门每一部法规文件都经得起检验。认真落实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自治区党委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规定等,健全组织部门法规文件前置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办法。党的二十大以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审核业务处室各类文件113件,发现和处理问题文件24件,向自治区党委备案规范性文件74件。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贯穿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备案全过程,对未贯彻主线要求的16个文件及时督促修改,维护了组织工作法规文件的严肃性,相关工作连续3年在全区党内法规考核中进入“第一方阵”。
四是规范集中清理,推动组织部门法规文件“瘦身健体”。按照自治区党委部署,认真开展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第三次集中清理工作,对124件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逐一提出清理意见;梳理组织部门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267件,废止23件、宣布失效17件,进一步摸清“家底”、消除“冗余”,组织工作制度建设规范化水平得到提升。
二、抓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取得的成效
中央《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坚持以完善的党的组织法规制度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我们紧紧聚焦这一要求,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全力抓好《规划纲要》涉及组织部门各项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落实。
一是狠抓《规划纲要》关于党的领导法规制度的执行落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更加坚定自觉。始终把落实党的领导法规制度作为首要任务,确保党的领导全面覆盖、一贯到底。持续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牵头抓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等历次党内集中教育,完善“第一议题”、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等制度,健全年轻干部政治忠诚教育和党性教育机制,推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落到实处。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把落实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讲政治”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健全民主生活会派员列席和质量评估机制。落实《被巡视党组织配合中央巡视工作规定》,高质量完成2025年中央常规巡视保障和集中整改工作,转办的信访件全部办结,集中整改期内牵头负责的整改措施按时交账。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围绕自治区党委《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若干措施》,研究制定组织系统贯彻落实《责任清单》,把主线要求作为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干部选任的政治标准、人才评价的关键条件、创建先进党支部的检验依据,以严格执规呵护“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
二是狠抓《规划纲要》关于党的干部工作法规制度的执行落实,选人用人的程序更加严密、公信力持续提升。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和民族地区干部“四个特别”重要要求,制定贯彻落实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和全国公务员队伍建设《规划纲要》的《任务清单》,认真贯彻干部选育管用相关法规制度,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扎实推进市县乡领导班子换届,细化修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办法》,分领域制定完善干部政治素质《考察清单》和政绩观偏差《主要问题清单》,严格落实“凡提四必”、廉政意见“双签字”制度规定,坚决把政治上有问题、廉洁上有硬伤的干部挡在门外。提升干部履职能力。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实施“沿着总书记指引方向领航前行”计划,制定全区党员、干部、公务员基本培训《工作意见》,开展国企、高校领导人员能力素质提升三年行动,更好发挥教育培训在干部队伍建设中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作用。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国家部委、发达地区、基层一线挂职任职,帮助干部锻造堪当现代化建设重任的“铁肩膀”。推进从严管理监督。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制定《构建贯通融合高效联动的干部监督工作格局实施意见》、《新时代组织部门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主要问题清单》、《关于建立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信息沟通会商机制的通知》,修订《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办法》,开展选人用人不正之风集中整治,深入推进“近亲繁殖”排查整治和“带病提拔”倒查,全覆盖进行公职人员涉企事项登记报告查核,不断提高干部监督工作的精准度、穿透力、实效性。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研究制定我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和《自治区党委管理干部“下行”调整工作规程》,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落实中央《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和为基层减负有关要求,优化我区“1+6”绩效考核体系,自治区对盟市、区直机关、事业单位、高校、国企考核指标均有大幅压减,督促指导盟市压减对旗县(市、区)考核指标、旗县(市、区)对苏木乡镇(街道)考核指标。落细关心关爱干部各项措施,把苏木乡镇干部收入高于旗县机关同职级干部20%津补贴政策足额落实到位。
三是狠抓《规划纲要》关于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法规制度的执行落实,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明显增强。充分发挥党内法规在推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引领和保障作用,持续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建设党员先锋模范队伍。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农村、机关、国企、高校等分领域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连续3年选树坚强堡垒“模范”支部。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嘎查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加强城市社区党建工作,印发基层网格治理服务工作指南,修订《社区党组织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入实施新兴领域党建质量提升三年攻坚行动,推动党建工作做到新兴领域各类群体的心坎上。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政权建设。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协助自治区党委制定《关于做好全区嘎查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意见》,一大批政治强、作风好、重实干的骨干力量充实到“两委”班子。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深入开展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编制完成苏木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健全嘎查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严格党员教育管理。根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完善发展党员政治审查工作机制。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制定落实新一轮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任务清单》,出台处置不合格党员、流动党员管理《任务清单》,认真做好全区“两优一先”评选表彰等工作,激励引导广大党员当先锋、作模范。
四是狠抓《规划纲要》关于党的人才工作法规制度的执行落实,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以健全落实人才法规文件体系为突破口,深入推进人才强区战略。完善党管人才工作格局。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的《意见》,发挥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职责,起草人才发展促进条例,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的人才工作格局。提升引才聚才政策吸引力。制定实施“英才兴蒙”工程若干政策《意见》,加快“一心四园多点”建设,上线运行人才“一码通”服务平台,将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由1亿元提升至3亿元,截至目前认定自治区一至六类高层次人才8167人。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研究建立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人才常态化交流机制,深化科教界“帽子”治理,推动2人于2025年成功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实现我区自主培养顶尖人才历史性突破。
三、下一步抓党内法规贯彻执行的思路举措
明年是党中央《规划纲要》的收官之年,也是抓好党内法规贯彻执行的攻坚之年。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认真对照党中央《规划纲要》和自治区党委《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2023—2027年)》,结合开展“组织部门整改提升年”行动,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党内法规的刚性落实,推动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在增强执规自觉上持续用力。全面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持续深化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建立部务会带头学习、定期研讨工作机制,做到研究问题先学法规、作出决策遵循法规。紧扣组织部门核心业务,加大党内法规教育培训力度,做到组工干部入职任职必学、岗位练兵必训。二是在健全执规机制上持续用力。紧盯党中央《规划纲要》和自治区党委《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2023—2027年)》重点任务,持续跟进抓好贯彻落实。严格执行组织部门党内法规执行责任清单,确保每部法规都有人盯、每个环节都有人管。提高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核和备案审查质量,建立执行法规情况定期研判机制,对执行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及时纠偏正向。三是在强化执规考核上持续用力。将党内法规执行情况纳入组织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结合年度考核、专项调研等,加大监督指导力度,注重考核结果运用,推动组织部门始终在抓好党内法规贯彻执行上走在前列,为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提供坚强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