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商报新闻客户端消息(记者 李艳红 李姝廷 张鑫 王丰)“乡村振兴是比脱贫攻坚更长远、更持久的重大战略,其资金需求量将更大,必须建立更为完善的资金保障机制。但在调研中发现,目前还存在着一些现实问题。”自治区政协委员、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副书记、主任张建成在2022年自治区“两会”的提案中介绍。
张建成认为,农牧区资金外流问题仍然存在,农牧业生产弱质性和金融资本逐利性相背离,在资金流动等客观规律的作用下发生“虹吸现象”,导致农牧区不但无法吸纳外来金融资本,本土资本也不同程度被抽离,而且越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营商环境、产业结构等诸多因素,资金逆向流动态势愈发严重。按照银保监局关于“新增可贷资金用于当地贷款比例不低于70%”的要求,金融机构在遏制农牧区资金外流方面还要进一步发力。
同时,农牧业承担气候和市场的双重风险,投资面临的不确定性较高,在投入激励机制、风险分担机制和其他政策支持缺位的情况下,金融机构介入前提不足,农牧区多层次、多元化的信贷需求无法得到有效满足。
张建成建议:一是建立科学合理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建议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资金投入引导机制,鼓励县域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将当年新增可贷资金主要投放于当地,重点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特别是农牧业经营主体。推动各盟市、旗县党委政府落实《内蒙古自治区高风险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处置方案》,帮助县域法人机构化解历史包袱。推动对在偏远和经济欠发达地区设立网点进行财政补贴,弥补政策性亏损。二是高质高效推进“三资”平台建设。建议“三资”平台建设牵头部门“总对总”对接,加强顶层设计,共同构建C/S架构的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三资”平台模式,在规范建设与科学管理的同时,有效降低建设成本。三是加大对农村金融市场的支持力度。扩大省级优质农业担保机构和国家政策性保险公司对农村金融机构的准入范围,提高农牧民抗风险能力和再生产能力,逐步降低农牧业贷款风险。健全差别化监管机制,完善支农支牧考核统计体系,适当放宽涉农涉牧贷款不良容忍度。将农村金融机构纳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双百”干部人才挂职交流计划,培养选拔更多懂农牧业、农牧区、农牧民的金融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