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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拉子”工程大起底行动 自治区力争在2023年底前全部盘活销号

时间:2022年08月16日 15:58:16 来源:内蒙古商报  原创 大字 小字

  本报讯(记者 张鑫)8月16日,自治区“半拉子”工程大起底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针对政府投资形成的各类“半拉子”工程开展大起底行动,依法依规、分类施策处置,推动“半拉子”工程尽早投入使用,树立节约集约发展的鲜明导向,建立科学决策机制,坚决遏制新增“半拉子”工程,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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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何杰介绍,此次起底范围主要是对全区特别是2016年以来自治区和盟市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梳理,重点是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起底的“半拉子”工程包括两类,一是工程未完工,因各种因素停止工程建设进度的;二是工程已竣工,但因故不能正常投入使用的。

  本次大起底从2022年7月开始,8月10日前是部署阶段。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半拉子”工程大起底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自治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本行业“半拉子”工程清理标准。8月11日到8月31日是摸底阶段。对“半拉子”工程进行全面摸底,8月31日前,自治区各部门会同盟市向自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半拉子”工程台账。9月1日到10月31日是提出处置方案和意见阶段。按照一项目一方案,逐一提出处置方案和意见,明确处置措施、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1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是集中处置阶段。各盟市对“半拉子”工程进行集中处置,加大攻坚力度,整合各方资源,推动盘活“半拉子”工程。自治区行业部门负责本行业“半拉子”工程销号工作。及时总结推动“半拉子”工程大起底工作经验。

  此次起底主要任务包括:由盟市提出“半拉子”工程项目清单,报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后建立“半拉子”工程台账。纳入台账的项目由盟市按照一项目一方案,逐一提出处置方案和意见,明确处置措施、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自治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制定本行业、地区“半拉子”工程处置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对照起底范围进行大起底。各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本领域的“半拉子”工程标准,逐一明确“半拉子”工程项目处置对象、责任部门、处置原则、处置流程、解决时限。指导本行业进行起底,争取在年内盘活、解决一批,力争在2023年底前全部盘活销号。分类处置包括尽快完善手续、支持复工续建、积极引导盘活、加快司法处置、依法依规拆除等措施,由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认定后分类盘活销号;各相关部门、盟市要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加强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确保资金来源,提前开展项目绩效评估。各行业部门要制定规范审批和管理制度,决策部门要依法依规决策;设立投诉举报热线,畅通12345投诉举报渠道,畅通人民群众反映渠道。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行动要求各部门建立完善“半拉子”工程相关手续办理绿色通道,各行政审批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按照优先办理、特事特办、联审联办的原则,建立顺畅、快捷的联动审批机制,加快完善工程手续,推动工程建设进度。

编辑:李姝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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