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民政局获悉,近日,呼和浩特市在全市范围内实施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旨在深化殡葬改革,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保护生态环境。
凡申请参加由民政部门统一组织的节地生态安葬活动的逝者直系亲属或委托人,且逝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领取奖补资金:具有呼和浩特市户籍的城乡居民;驻呼部队现役军人;本市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学生;在本市实施人体器官捐献人员。
节地生态安葬方式为在呼和浩特市公墓和民政部门统一规划区域内进行的以下节地生态安葬均纳入奖补范围。如,海葬:将骨灰撒入指定海域;树葬、花坛葬、草坪葬:在公墓内采用可降解器皿盛放骨灰或不用器皿,将骨灰埋在树下、花坛下、草坪下,不硬化、不留坟头、不单独立碑。
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标准为2000元/具。(记者 赵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