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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启动防汛四级及暴雨IV级应急响应

时间:2026年07月11日 12:54:48 来源:内蒙古日报   大字 小字

  2026年7月11日9时,内蒙古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与人工影响天气与气象灾害防御管理指挥部联合启动自治区防指防汛四级应急响应和暴雨气象灾害IV级应急响应,针对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五盟市。

  据气象部门预测,7月11日至15日,全区仍有降水天气过程,其中呼伦贝尔市、通辽市南部、赤峰市南部有大到暴雨,局地大暴雨,并伴有短时强降水、雷暴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受前期降水叠加影响,局地可能发生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等次生灾害。

  为扎实做好本轮强降雨防范应对工作,内蒙古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与人工影响天气与气象灾害防御管理指挥部提出八点要求:

  一是强化监测预警与联合会商,应急、水利、气象、交通、住建、农牧等部门实时监测雨情水情,滚动发布预警。

  二是坚决果断转移受威胁群众,坚持“生命至上、避险为要”,重点关注老弱病残孕等行动不便人员及养老院等重点场所。

  三是加强水库及淤地坝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三个责任人”制度,强降雨期间加密巡查频次。

  四是提前预置抢险救援力量,提前向重点影响区域预置抢险救援力量、排涝设备和防汛物资。

  五是严密防守城市防洪关键部位,对山洪沟道、过水路面、下穿立交桥、地下通道等落实专人盯守和临时交通管制,遇极端天气立即关停景区、撤出在建工地施工人员。

  六是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严禁脱岗漏岗。

  七是持续压实防汛责任制,滚动排查风险隐患并动态销号。

  八是规范信息报送和动态报告,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整理汇总雨情、水情、灾情、险情、未来形势分析及工作开展等情况信息并及时报告。

编辑:王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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